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经开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局部办、直属企事业单位,市派驻各单位:
经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将《广安经开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广安经开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近期,全国各地连续发生涉及大客车造成多人死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8月9日,沪蓉高速华蓥段发生一起3死20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较大影响。为全力遏制我区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势头,预防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整体平稳可控。经管委会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特别是8月16日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应急厅组织召开的道路客货运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深入细致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
三、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改善一批城区路口交通设施、集中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问题突出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员,实现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守法意识得到明显提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量下降、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道路。全区国、省干线尤其是急弯陡坡、长大桥隧、连续下坡、临水临崖、地质灾害频发路段,通行短途客运车辆的县道以下道路及山区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路段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城市道路点段,货运车辆主要通行及道路流量较大的其他道路。
(二)重点车辆。大中型客车、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农村面包车,以及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三车”(以下简称“三车”)。
(三)重点运输企业。货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等。
(四)重点违法行为。机动车“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非法客运、客车和旅游车(包车)超员、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客运车辆,货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改装、拼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无证运输,“三车”超员、违反规定载人、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五)重点路口交通设施。城区路口交通信号灯设置不规范、标志标线标牌指示不明等问题。
五、整治措施
(一)强化安全隐患大排查
1.狠抓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公安分局、交警三大队、执法与安监局、建环局等单位要会同乡镇(街道)对事故多发、风险突出的急弯陡坡、长大下坡、临水临崖、易积水、易打滑等路段开展全面排查,广安经开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道安办”)要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书面通报给相关责任单位。区道安办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牵头单位:建环局,责任单位:公安分局、交警三大队、执法与安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狠抓长途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环局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就辖区长途客运班线(特别是800公里以上超长客运)、省际市际旅游包车,逐线路逐车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切实抓好车辆技术状况清理工作和维修保养制度落实,严格审核超长客运、旅游包车运行计划,确保客运车辆严格执行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实施接驳运输制度。(牵头单位:建环局,责任单位:交警三大队、商经局)
3.狠抓农村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环局要督促企业加强农村客运车辆二级维护和安全检查,坚决取缔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参加营运。对没有站点的循环、片区农村客运班线车辆,要求企业派安全例检人员每半月开展车辆安全检查不得少于1次,并将检查情况登记在册备查。(牵头单位:建环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狠抓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危险货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依法依职责强化托运、承运、装卸、罐体清洗等环节安全监管。督促危货运输企业认真落实电子运单管理制度和动态监控制度,加强对企业电子运单使用和报送情况的监督检查,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全部纳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联网联控监控平台,实行24小时全过程动态管控,车辆上线率和入网率必须达到100%。强化运输过程管控,加强对承运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严格核查从业人员资格,坚决打击“挂靠经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建环局,责任单位:交警三大队、执法与安监局、公安分局)
5.狠抓城区路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邀请专家对经开区城区道路交通组织“把脉问诊”,重点排查整治路口交通信号灯设置不规范、标志标线标牌指示不明等问题,找准城市交通难点、乱点、堵点,逐条路、逐路口优化交通组织和设施建设;加快主次干道和公共停车资源建设,完善配套道路交通设施,不断优化和改善城区交通秩序。(牵头单位:交警三大队,责任单位:建环局、区道安办)
(二)强化企业源头安全大监管
6.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以“查隐患、查漏洞、查盲区”为重点,对辖区运输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集中发现并约谈一批违法运输企业,整改一批“挂而不管、以包代管”的“皮包公司”,查询一批无经营资质的“黑公司”“黑包车”,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执行车辆例检例查、驾驶员教育培训和24小时动态监控等安全管理制度。大力开展重点行业驾驶人员吸毒筛查,加强重点行业驾驶人员安全应急技能培训,提升驾驶员防御性驾驶意识和操作技能。(牵头单位:建环局、交警三大队,责任单位:公安分局、执法与安监局、市场监管分局)
(三)强化路面秩序管控大整治
7.严查路面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强化路面持续管控,严厉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校”及“三车”重点车辆,结合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全面启动公安交警执法站,最大限度沉警路面,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牵头单位:交警三大队,责任单位:建环局、社事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强化非法客运整治。深化道路运输领域非法客运整治,建环局、公安分局、交警三大队等单位要加强协作,建立“一牵头三联动”机制、部门会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联勤联动机制、督导检查机制、网络空间非法客运综合管理机制,形成联合执法工作合力。突出整治重点,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交通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客运经营行为,切实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建环局,责任单位:公安分局、交警三大队、执法与安监局)
(四)强化应急交通管理大保障
9.做好恶劣天气交通安全提示和应急保障。交警三大队、社事局、建环局、公安分局等单位要强化信息互通,及早掌握天气情况,做好极端天气预测预警,及时评估交通影响,周密部署防范措施,落实好“限速、控距、亮尾”等管控措施,并做好应急处置等各项准备。同时,通过广播、微信、抖音等平台广泛发布出行注意事项、阴雨和恶劣天气驾驶技巧、紧急救援知识和救助渠道等信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夯实应急储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突能力。(牵头单位:交警三大队、社事局,责任单位:建环局、公安分局、执法与安监局、商经局)
10.做好极端自然灾害安全隐患整治。建环局要督促运输企业重点对三类以上客运班线、旅游车辆、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及农村客运车辆途径线路中,可能遇到暴雨、浓雾(霾)、突风、洪水、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极端自然灾害的地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自身防范措施,必要时果断采取停运或绕行措施。(牵头单位:建环局,责任单位:资规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交通安全大警示
11.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深入客、货、危等运输企业、场站、农村,广泛宣传“三超一疲劳”、酒驾、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后果,警醒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守住安全驾驶底线,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驾乘车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头盔。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单位要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执法等部门开展宣传报道,针对性宣传一批典型事故案例、曝光一批突出违法行为,形成良好宣传效果和强大震慑效应。(牵头单位:建环局、交警三大队、党群部,责任单位:公安分局、社事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2.定期发布重点车驾“黑名单”。依托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交通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对于符合公示条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开,按月向社会公布退出交通运输行业“黑名单”。每月梳理并向社会公布辖区驾驶证、营运资格证“双吊销”人员信息,列入道路运输“黑名单”监管。(牵头单位:建环局,责任单位:交警三大队)
13.强化舆论造势倒逼企业整改。每月召开一次通报通气会,及时发布典型事故案例、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查处、不文明交通违法突出的企业、车辆、路段等,持续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位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每月至少开展一项曝光行动,通过新闻曝光、舆论关注、各方推动,倒逼企业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牵头单位:交警三大队,责任单位:建环局、商经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会商机制(专项整治结束后自行解散),由分管公安、交通的委领导共同任召集人,公安分局、建环局、执法与安监局、交警三大队、社事局、党群部、资规分局、市场监管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认真推动本地本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排查隐患、补短板、保安全。
(二)推动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地本系统本行业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工作举措、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工作落地落实。建环局、社事局等部门要督促指导客货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学校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强化考核问效。区道安办要实时跟踪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通报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进度,督促各责任单位按期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未能按期完成安全隐患整改的,进行书面通报、书面批评或约谈单位负责人,并责令继续限期整改到位。
(四)强化宣传和信息报送。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协调新闻媒体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社会共治声势。各地、各部门要细化形成工作方案,9月中旬报区道安办备案;9月底前完成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形成安全隐患台账,报区道安办备案;2021年11月24日、2022年1月20日前分别报送隐患整改情况,由区道安办汇总后上报;2022年2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至区道安办,报送地址为16506534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