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安经开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政部关于支持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四川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安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主要内容:
申报发行新增债券要针对实际需求,用于必须的、急需的公益性项目,特别是市委、市政府确定对经济社会发展起支撑作用的重大项目,提高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保障力度。财金局、发改局按照上级要求,将新增债券使用方向、支持重点领域等进行明确,通知各项目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组织项目编报,项目内容包括公益性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性质、预期收益、成本及融资平衡、立项审批等情况。财金局和发改局组织资规分局、建环局等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筛选,重点支持市委、市政府及我区重大决策、重大战略相关公益性项目。 财金局与发改局对报送的新增债券项目进行核查,分别按轻重缓急进行先后排序,送管委会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发改局统一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财金局录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新增项目库。财金局和发改局对全区报送的新增债券项目进行入库信息比对,确保两库项目信息一致,再分别报市财政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各行业主管部门报对应市级部门,待市委财经委员会审定。
今天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