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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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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印发〈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定向分配方案〉的通知》(广经开管办发〔2020〕17号)的政策问答
问:《关于印发〈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定向分配方案〉的通知》(广经开管办发〔2020〕17号)文件的实施范围?
答:注册地在奎阁街道、护安镇、新桥街道范围内的企业,为本企业所聘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民工申请公租房,则适用本方案。
问:公租房在什么位置,有多少房源,户型条件如何?
答:本方案定向配租136套公共租赁住房在广安经开区循环经济技术研发中心及孵化器项目内,位于奎阁片区港前大道东侧和沙坪路南侧交汇处。定向配租公租房是倒班宿舍户型,每户建筑面积月36平方米,一户一卫,无厨房。
问:申请定向配租共公租房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223元)的180%。
(二)户籍在本区(奎阁街道、护安镇、新桥街道)以外;在本区工作,劳动关系稳定,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的有效劳动合同。
(三)申请人未婚的,本人在本区(奎阁街道、护安镇、新桥街道)范围内无房产;申请人已婚的,本人及配偶、子女在本区范围内无房产。
问:若符合条件,需要提供哪些申请资料?
答:定向配租公租房的申请单位是企业,申请单位需同时准备申请单位和具体申请人的资料。
(一)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在职在岗证明(合同提供复印件、在职证明提供盖章原件);
3.申请人无房产证明;
4.申请人承诺书。
(二)申请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及原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4.企业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公租房申请表;
6.申请人信息明细表;
7.申请单位的承诺书。
问:若申请到定向配租公租房可住多长时间?租赁费用是多少?
答:定向分配初次租赁期限为1年,到期后如需要续租的,承租对象应于到期前3个月内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定向配租房源租金由公租房运营单位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川建保发〔2014〕451号)文件要求,并参考招商引资政策,租赁费用包含租金,及承租对象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信、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月租费用比同范围市场租金少1000元以上。
问:若申请到定向配租公租房入住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一)入住前须签订租赁合同,遵循合同约定。承租单位租赁合同期满,应安排承租人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承租对象与承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经开区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规定的收入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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