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5】 【来源: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量: 【字体: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规定,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办公室508室联系(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青杠街1号;邮编:638000;电话:0826-273906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2023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 主动公开

以内容建设、制度规范为重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全年通过政府服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行政许可91个。

  • 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通过各类渠道收到依申请公开6件,其中5件严格按照规范办结,1件已办结,申请人表示满意。

  • 政府信息管理

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同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 平台建设

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同时,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健全领导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 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将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到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及广安经开区门户网站等官方平台。二是严格信息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民生政策信息解读,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责任编辑 :
    您当前所在位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规定,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办公室508室联系(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青杠街1号;邮编:638000;电话:0826-273906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2023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 主动公开

    以内容建设、制度规范为重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全年通过政府服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行政许可91个。

    • 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通过各类渠道收到依申请公开6件,其中5件严格按照规范办结,1件已办结,申请人表示满意。

    • 政府信息管理

    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同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 平台建设

    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同时,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健全领导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 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将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到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及广安经开区门户网站等官方平台。二是严格信息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民生政策信息解读,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责任编辑:
    我要分享: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0 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咨询电话:0826-2350910

    网站标识码: 5116000036    蜀ICP备2021022826号-1

    川公网安备51160302511610号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街道石滨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