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5-16 10:39 来源: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要求,现将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13号建议会办情况函告如下:
经查询,目前《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前锋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已取消奎阁二桥项目,第1113号建议所提新建桥梁渠江东岸位于三区三线范围外,目前不符合建设用地条件。
此函。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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