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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街道办事处关于招聘2025年公益岗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5-21】 【来源: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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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我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具体岗位、工作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失业状态、有就业意愿、已办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

4.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薪酬待遇详见《新桥街道办事处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按时发放工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2日—5月23日。

2.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3.报名要求: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身份证复印正面和反面到同一页纸,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到同一页纸,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第2、7页到同一页纸),并填写《广安经开区公益性岗位申请表》(附件2)。

4.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五、供需对接

用人单位与资格审查合格的就业困难人员双向选择,确定拟招用人员。

  六、公示

拟招用人员确定后在广安经开区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招用。

七、日常管理

用人单位承担用工管理主体责任,负责与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进行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如实报送人员上岗及变动情况。

附件:1.广安经开区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doc 

2.新桥街道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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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我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具体岗位、工作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失业状态、有就业意愿、已办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

    4.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薪酬待遇详见《新桥街道办事处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按时发放工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2日—5月23日。

    2.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3.报名要求: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身份证复印正面和反面到同一页纸,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到同一页纸,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第2、7页到同一页纸),并填写《广安经开区公益性岗位申请表》(附件2)。

    4.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五、供需对接

    用人单位与资格审查合格的就业困难人员双向选择,确定拟招用人员。

      六、公示

    拟招用人员确定后在广安经开区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招用。

    七、日常管理

    用人单位承担用工管理主体责任,负责与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进行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如实报送人员上岗及变动情况。

    附件:1.广安经开区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doc 

    2.新桥街道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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