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关于下达广安经开区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情况的公告
《广安市财政局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预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广市财农〔2025〕169号),下达我区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876.49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下达环保与振兴局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876.49万元,由环保与振兴局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并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发放至老百姓手中,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监督电话:2350119;
电子邮箱:663526930@qq.com;
通讯地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811办公室。
附件:关于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情况的公告.xlsx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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