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情况的公告
《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广市财农〔2023〕64号),下达我区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898.7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下达生态环保与乡村振兴局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898.7万元,由生态环保与乡村振兴局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并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发放至老百姓手中,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监督电话:2296307;
意见收集人:欧尚芳,电子邮箱:663526930@qq.com;
通讯地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811办公室;
附件: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情况的公告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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