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拟同意四川欣佳能达医药有限公司奎阁药店(个人独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的公示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广安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广安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经办规程》规定,经审查,四川欣佳能达医药有限公司奎阁药店(个人独资)符合广安经开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的条件。
各医药机构、有关行业协会、广大参保人员、参保单位,欢迎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用真实姓名以电话、书面等方式反映至经开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
举报电话:0826-2611170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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