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为广泛征求与《新桥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园区规划概要
新桥工业园区位于广安前锋区,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兼顾发展生产性服务产业。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及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下方链接处。
征求意见期间同时设置纸质版查阅场所,纸质版查阅场所位于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新桥工业园区规划评价范围(规划区及周边可能影响到的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按链接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可以通过邮件、传真或信件等方式提交规划编制单位,规划编制单位将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意见、建议向相关部门反映。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注意: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街道石滨路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826-2727351
邮箱:cylyxyw@163.com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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