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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招聘联合党委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体检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09 16:35】 【来源: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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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办事处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联合党委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本次面试成绩及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对象

序号

准考证号

报考职位

面试成绩

总分

职位排名

备注

1

2026010116

岗位一

82.6

84.47

1

体检对象

2

2026010109

岗位一

81.6

82.47

2

体检对象

3

2026010115

岗位一

82.1

81.22

3


4

2026010114

岗位一

80.2

80.27

4


5

2026010226

岗位二

82.2

84.27

1

体检对象

6

2026010265

岗位二

82.4

83.87

2

体检对象

7

2026010246

岗位二

82

83

3

体检对象

8

2026010263

岗位二

84.9

82.63

4

体检对象

9

2026010238

岗位二

82.5

82.59

5


10

2026010210

岗位二

83.2

82.27

6


11

2026010274

岗位二

81.2

81.94

7


12

2026010242

岗位二

83.3

81.82

8


13

2026010208

岗位二

缺考

40.5

9


二、体检准备

2026513日(时间如有变更,将短信或电话通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需准备600元现金,具体以医院收费为准。参加体检的所有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7: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奎阁街道办事处305办公室报到,统一乘车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并不再参加复检。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体检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应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体检对象不得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疾病、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岗位等身份信息。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请注意保持报名登记的手机畅通,未尽事宜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因本人放弃体检的,将按分数排名从高到低顺延。

联系电话:0826-2250003

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办事处

20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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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对象

    序号

    准考证号

    报考职位

    面试成绩

    总分

    职位排名

    备注

    1

    2026010116

    岗位一

    82.6

    84.47

    1

    体检对象

    2

    2026010109

    岗位一

    81.6

    82.47

    2

    体检对象

    3

    2026010115

    岗位一

    82.1

    81.22

    3


    4

    2026010114

    岗位一

    80.2

    80.27

    4


    5

    2026010226

    岗位二

    82.2

    84.27

    1

    体检对象

    6

    2026010265

    岗位二

    82.4

    83.87

    2

    体检对象

    7

    2026010246

    岗位二

    82

    83

    3

    体检对象

    8

    2026010263

    岗位二

    84.9

    82.63

    4

    体检对象

    9

    2026010238

    岗位二

    82.5

    82.59

    5


    10

    2026010210

    岗位二

    83.2

    82.27

    6


    11

    2026010274

    岗位二

    81.2

    81.94

    7


    12

    2026010242

    岗位二

    83.3

    81.82

    8


    13

    2026010208

    岗位二

    缺考

    40.5

    9


    二、体检准备

    2026513日(时间如有变更,将短信或电话通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需准备600元现金,具体以医院收费为准。参加体检的所有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7: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奎阁街道办事处305办公室报到,统一乘车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并不再参加复检。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体检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应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体检对象不得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疾病、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岗位等身份信息。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请注意保持报名登记的手机畅通,未尽事宜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因本人放弃体检的,将按分数排名从高到低顺延。

    联系电话:0826-2250003

    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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