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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经开区敬老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2-22 16:26】 【来源: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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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广安经开区养老事业发展,提升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敬老院劳务派遣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审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广安经开区公办敬老院劳务派遣人员23名,其中护安镇敬老院专职副院长1人、厨师2人、护理员4人、安全员1人、清洁员1人;枣山街道敬老院专职副院长1人、厨师2人、护理员2人、安全员1人、清洁员1人;穿石镇敬老院专职副院长1人、厨师2人、护理员2人、安全员1人、清洁员1人。招聘职位详见附件2《广安经开区敬老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

三、应聘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2025年12月22日;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放宽幅度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核定并在资格审查时明确;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存在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收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

四、薪酬待遇

公办敬老院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薪酬按以下标准执行,专职副院长薪酬3550元/月,护理员、厨师、安全员薪酬3250元/月,清洁人员薪酬3000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薪酬按照相应岗位薪酬的80%发放。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在薪酬中扣除。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2日起至2025年12月26日上午12:00止(具体报名受理时间在规定期限内的工作时间)。报名地点:广安经开区管委会403办公室(前锋区奎阁街道青杠街1号),联系电话:0826-260693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应聘人员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考试及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等。

2.时间: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提前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或未携带要求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

1.面试通过人员(按照岗位等额确定)须参加体检,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凡在报名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根据违规事实做出处理。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

九、聘用管理

1.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到用工单位报到,用工单位委托第三方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3.在考察和试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试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劳务派遣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退回劳务公司,另行安排工作。

十、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设置招聘举报监督和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一)监督电话

中共广安经开区社事局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26)2563281

(二)咨询电话

广安经开区社会事务局,联系电话:(0826)2606932。

十一、其他事项

1.请考生在报名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身份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因自己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广安经开区社会事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广安经开区敬老院劳务派遣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广安经开区敬老院劳务派遣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5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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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广安经开区养老事业发展,提升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敬老院劳务派遣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审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广安经开区公办敬老院劳务派遣人员23名,其中护安镇敬老院专职副院长1人、厨师2人、护理员4人、安全员1人、清洁员1人;枣山街道敬老院专职副院长1人、厨师2人、护理员2人、安全员1人、清洁员1人;穿石镇敬老院专职副院长1人、厨师2人、护理员2人、安全员1人、清洁员1人。招聘职位详见附件2《广安经开区敬老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

    三、应聘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2025年12月22日;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放宽幅度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核定并在资格审查时明确;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存在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收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

    四、薪酬待遇

    公办敬老院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薪酬按以下标准执行,专职副院长薪酬3550元/月,护理员、厨师、安全员薪酬3250元/月,清洁人员薪酬3000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薪酬按照相应岗位薪酬的80%发放。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在薪酬中扣除。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2日起至2025年12月26日上午12:00止(具体报名受理时间在规定期限内的工作时间)。报名地点:广安经开区管委会403办公室(前锋区奎阁街道青杠街1号),联系电话:0826-260693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应聘人员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考试及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等。

    2.时间: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提前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或未携带要求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

    1.面试通过人员(按照岗位等额确定)须参加体检,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凡在报名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根据违规事实做出处理。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

    九、聘用管理

    1.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到用工单位报到,用工单位委托第三方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3.在考察和试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试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劳务派遣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退回劳务公司,另行安排工作。

    十、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设置招聘举报监督和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一)监督电话

    中共广安经开区社事局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26)2563281

    (二)咨询电话

    广安经开区社会事务局,联系电话:(0826)2606932。

    十一、其他事项

    1.请考生在报名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身份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因自己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广安经开区社会事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广安经开区敬老院劳务派遣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广安经开区敬老院劳务派遣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5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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