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广安区府征预告〔2025〕第2号
为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穿石镇凉水井社区1、2、3组、万盛街道蛇龙社区2、3、6组、长乐社区4组、枣山街道新店子社区5、6组、合力社区1组、滴水岩社区7、8组、黎明社区7组、木桥社区4、8组、团结社区16组、河西社区6、7组、旭岩社区2、3、9、10组、长生社区3、4、6组,详见附件。具体征收土地权属、面积、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确认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法定情形的规定,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将于2025年8月16日开始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相关权利人应积极支持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于2025年8月4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公布10个工作日,期限为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5日。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村民小组张贴,并同步在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征地公告专栏上(网址:https://gajkq.guang-an.gov.cn)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各种经济作物及林木、花卉等,不得抢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征收土地预公告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826—2296238。
特此公告。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