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博晟新材料有限公司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公开四川博晟新材料有限公司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一期)有关环评信息,并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单位:四川博晟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一期)
本项目拟在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安新桥化工园区)内建设5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生产装置、16万吨/年甲醛生产装置、6万吨/年甲缩醛生产装置、2.5万吨/年甲醛浓缩生产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博晟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喻老师
联系电话:1330901578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 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61331721
邮箱:13281298908@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结合项目所在地的外环境关系,针对具体的建设方案,分析项目污染物的产排特性,提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治理措施,明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从环境保护方面给出项目建设是否可行的明确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通过网上公告、公示后,采取网上或现场收集公众意见相结合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项目公众意见表,通过邮箱、电话及信函投递,联系方式如上所述。
建设单位:四川博晟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 公参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