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锐盛新材料有限公司1500吨锂系列新材料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四川锐盛新材料有限公司1500吨锂系列新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四川锐盛新材料有限公司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项目由来情况
1500吨锂系列新材料项目(一期)总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采用氯化锂电解的方式生产金属锂(项目氯化锂全部外购),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500吨金属锂(含工业级金属锂200吨和电池级金属锂300吨)的能力,同时生产副产品次氯酸钠溶液。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500吨锂系列新材料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四川锐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工业园区科塔大道中段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拟建设金属锂生产线,采用氯化锂电解的方式生产金属锂(项目氯化锂全部外购),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500吨金属锂(含工业级金属锂200吨和电池级金属锂300吨)的能力,同时生产副产品次氯酸钠溶液。
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补充评价结果表明:监测期间,氯化氢、氯气、TVOC、硫酸雾、氨、硫化氢、甲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的标准限值;TSP、氮氧化物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水环境现状:本项目受纳水体为渠江。根据《广安市2023年度环境质量状况(2023年第13期)》“渠江:国控入境断面团堡岭(达州境内)、科研趋势断面白塔、省控断面涌溪、国控断面化龙乡渠河村、国控出境断面码头(重庆境内)均为地表水Ⅱ类水质,团堡岭、涌溪、化龙乡渠河村、码头水质较上年无明显变化,白塔水质较上年有所提升。”表明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厂界各监测点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要求,表明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
(5)土壤质量现状: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及《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标准,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4、项目环境污染达标情况
(1)废水:本项目BOD5、动植物油在废水总排口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中三级标准要求,pH、COD、SS、总氮、氨氮、总磷在废水总排口能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
(2)废气:本项目排放的电解废气有组织中氯化氢、颗粒物、氯气以及二氧化硫能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4标准;其余工序氯化氢、氮氧化物以及硫酸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油雾(以VOCs计)能达到《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标准。
(3)噪声:施工期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厂区一般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虽然在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一定污染物,但与之配套的环保措施可行,治理方案合理,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能达到标排放。
5、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新桥能源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渠江。本项目在新桥能源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收水范围内,新桥能源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有能力接纳本项目污水,本项目废水水质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经处理达标排放后对最终受纳水体渠江的水质影响不明显。
(2)地下水影响分析
为了尽量减轻对地下水的污染,厂区采取了分区防渗的原则,针对不同的防治区域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对当地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通过对废气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可做到达标排放,通过AERSCREEN估算模式对项目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情况进行计算结果显示,在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最大占标率≥10%,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声学环境影响
项目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在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采用了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的基础,项目噪声源强将大大降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影响甚微,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5)土壤环境影响
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风险筛选值标准。项目在加强漫流、泄漏控制、废气处理及应急处置的基础上,从源头上控制自身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确保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
(6)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并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暂存于一般废物暂存库内,定期清运。危废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建设,进行“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六防”措施处理,并设有经过防渗、防腐处理的地沟或围堰。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7)环境风险
本工程大气环境风险、地下水环境风险以及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均为一级。综合各要素环境风险评价结果,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强化运维管理的前提下,本工程环境风险可控。在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的同时,公司应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疏散计划,进一步加强企业与广安市、前锋区及周边乡镇的联动,加强应急演练。项目风险管理措施有效、可靠;只要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风险管理相关要求,从环境风险的角度而言,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6、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川锐盛新材料有限公司1500吨锂系列新材料项目(一期)位于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工业园区科塔大道中段。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与当地发展规划相符。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可行,技术可靠。尽管其生产过程不可避免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但与之配套的环保设施完善,治理方案选择合理,只要认真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完全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本项目环境风险管理措施有效、可靠,环境风险可防控。项目尽可能回收和利用资源,加强管理与日常监测,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严格贯彻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本项目在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工业园区科塔大道中段建设可行。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yETzsbfB94CPHhSqyJ0Hg
提取码: cztt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yETzsbfB94CPHhSqyJ0Hg
提取码: cztt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锐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红民
联系电话:15902805601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经开区新桥工业园区科塔大道中段
八、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工
电话:028-84390565
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51号
电子邮件:tanggang@edr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