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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安全生产曝光信息

【发布日期: 2026-05-07 16:54】 【来源: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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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20264月,经信科技局发现某企业现场灭火器欠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相关规定。该局已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

案例二:20264月,经信科技局发现某企业裁剪机安全光栅设置位置不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该局已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

案例三:20264月,经信科技局发现某企业叉车司机在叉车上拨打电话未拉手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该局已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

案例四:20265月,广安经开区执法与应急局对新桥化工园区某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厂区内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未设置“消防手动启动器”标志。违反了“按照《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第5.8条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固定灭火系统的手动启动器等装置附近必须设置“消防手动启动器”标志。”的规定,该局已要求其限期整改。

案例五:20265月,经开区消防大队对某酒店开展“五一”节日期间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安全出口防火门闭门器损坏。该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已对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

案例六:20265月,广安经开区商务文旅局对枣山园区某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营业期间安全疏散通道上锁。该行为违反了“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事项清单”第14项的要求,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零售场所商品、货柜、摊位设置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摆放占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上锁的规定,商务文旅局已要求其立即整改,相关企业已于一周内整改完毕。

案例七:20265月,广安经开区商务文旅局对枣山园区某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营业期间堆放杂物阻挡消防设施设备影响正常使用。该行为违反了“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事项清单”第14项的要求,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零售场所商品、货柜、摊位设置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摆放占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上锁的规定,商务文旅局已要求其立即整改,相关企业已于一周内整改完毕。

案例八:20265月,广安经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日常巡查时,发现某路段出口处井盖下陷,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道路及其他公共区域设置的检查井、水箅子、窨井盖、箱盖等齐全、完好、正位的条款。现已移交责任部门。

案例九:2026年5月,经开区公安分局对某宾旅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旅馆窗户限制开启角度大于15厘米。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该宾旅馆违反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的条款。分局已对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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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一:20264月,经信科技局发现某企业现场灭火器欠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相关规定。该局已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

    案例二:20264月,经信科技局发现某企业裁剪机安全光栅设置位置不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该局已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

    案例三:20264月,经信科技局发现某企业叉车司机在叉车上拨打电话未拉手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该局已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

    案例四:20265月,广安经开区执法与应急局对新桥化工园区某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厂区内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未设置“消防手动启动器”标志。违反了“按照《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第5.8条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固定灭火系统的手动启动器等装置附近必须设置“消防手动启动器”标志。”的规定,该局已要求其限期整改。

    案例五:20265月,经开区消防大队对某酒店开展“五一”节日期间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安全出口防火门闭门器损坏。该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已对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

    案例六:20265月,广安经开区商务文旅局对枣山园区某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营业期间安全疏散通道上锁。该行为违反了“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事项清单”第14项的要求,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零售场所商品、货柜、摊位设置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摆放占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上锁的规定,商务文旅局已要求其立即整改,相关企业已于一周内整改完毕。

    案例七:20265月,广安经开区商务文旅局对枣山园区某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营业期间堆放杂物阻挡消防设施设备影响正常使用。该行为违反了“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事项清单”第14项的要求,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零售场所商品、货柜、摊位设置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摆放占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上锁的规定,商务文旅局已要求其立即整改,相关企业已于一周内整改完毕。

    案例八:20265月,广安经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日常巡查时,发现某路段出口处井盖下陷,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道路及其他公共区域设置的检查井、水箅子、窨井盖、箱盖等齐全、完好、正位的条款。现已移交责任部门。

    案例九:2026年5月,经开区公安分局对某宾旅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旅馆窗户限制开启角度大于15厘米。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该宾旅馆违反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的条款。分局已对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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