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3日案例十一
【发布日期:
2025-11-03 16:42】
【来源: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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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广安经开区护安镇综合执法办在对辖区某4S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其动火作业时未配置灭火器,无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该4S店违反了第四十三条规定,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护安镇综合执法办已当场向涉事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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