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2025年10月31日案例四

【发布日期: 2025-10-31 16:17】 【来源: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量: 【字体:
分享:

2025年10月,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对某企业开展检查时发现一厂球罐、二厂锅炉、三厂液氯储罐压力表超期未检,起重机未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该企业违反第八十三条第四款“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该局已对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

    您当前所在位置:

    2025年10月,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对某企业开展检查时发现一厂球罐、二厂锅炉、三厂液氯储罐压力表超期未检,起重机未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该企业违反第八十三条第四款“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该局已对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

    我要分享: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0 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咨询电话:0826-2350910

    网站标识码: 5116000036    蜀ICP备2021022826号-1

    川公网安备51160302511610号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街道石滨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