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已经管委会审定,现予以下达。请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广经开财金〔2021〕313号)要求,管好用好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衔接资金“联农带农富农”作用。
一、严格做好公示公告。各相关单位要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和责任人、绩效目标、12317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全面公示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区环保与振兴局要将资金项目计划在广安经开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告,并确保公告网址链接长期有效。涉及到相关乡镇(街道)、村(社区)的项目,必须在本乡镇(街道)、本村(社区)进行公示公告。
二、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2023年12月前完成计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其中,开发的临时公益性岗位可在乡镇(街道)年度内统筹使用,要管好用好,杜绝养懒汉,充分发挥临时公益性岗位开发式帮扶增收作用。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本批衔接资金投入所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做好扶贫资产确权登记,明确扶贫资产管护责任,提升扶贫资产运营效益,规范扶贫资产收益分配,完善扶贫资产监管机制,防止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持续发挥效益。
三、强化项目绩效管理。严格执行《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县级资金使用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做好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作为绩效执行监控和具体项目绩效评价的依据。”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推动实施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要按照衔接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项目绩效评价,并向区财金局、区环保与振兴局上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加强资金监督检查。本计划所列项目资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滞留,不得随意调整项目计划。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资金监管的第一责任。区财金局负责预算安排、审核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和下达资金,指导区环保与振兴局及乡镇(街道)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区环保与振兴局负责资金和项目具体使用监管、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区审批与审计局负责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
五、积极推广以工代赈。一是严格实施程序。要按照区发改局转发的《关于在全市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经开发改发〔2021〕259号)要求,选择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适用简易审批程序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各类报告中要对用工计划包括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情况等予以说明。二是做好人员组织。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具体施工单位要强化动员宣传,利用公示公告栏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引导当地劳动力积极参与项目建设,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三是保障薪酬发放。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工程项目,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保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至少达到10%以上,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附件:2023年广安经开区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附件
2023年广安经开区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序号 |
项目类型及名称 |
建设任务 |
项目计划投资 (万元) |
资金使用监管责任单位 |
帮扶成效 |
备注 |
|||||
实施地点 |
建设规模 |
建设内容 |
惠及脱贫村(重点帮扶村)(个) |
惠及脱贫户(监测户)(户) |
|||||||
乡镇(街道) |
村 (社区) |
规模 |
单位 |
||||||||
1 |
农村路灯安装 |
护安镇 枣山街道 穿石镇 |
团柏村、民丰路社区、翰石村、杨房子社区、新路村、金南社区、合力社区、月台村、穿石孔社区 |
9 |
村 |
9个村安装路灯 |
150.8 |
环保与振兴局 |
5 |
298(13) |
|
2 |
新(维)修山坪塘 |
枣山街道 |
兴旺社区 |
1 |
口 |
维修山坪塘1口 |
6.215 |
环保与振兴局 |
0 |
9 |
|
3 |
在华蓥山等重点林区地带安装5个储水罐 |
枣山街道 |
金南社区3个,兴旺社区2个 |
5 |
个 |
在华蓥山等重点林区地带安装5个储水罐 |
0.875 |
环保与振兴局 |
1 |
67(1) |
|
4 |
村级临时岗位 |
奎阁街道 |
涉及村(社区) |
2 |
个 |
奎阁街道全街道开发村级临时岗位2个,每人每年4800元。 |
0.96 |
环保与振兴局 |
1 |
|
|
5 |
村级临时岗位 |
护安镇 |
涉及村(社区) |
31 |
个 |
护安镇全镇开发村级临时岗位31个,每人每年4800元。 |
14.88 |
环保与振兴局 |
6 |
22(1) |
|
6 |
村级临时岗位 |
新桥街道 |
涉及村(社区) |
19 |
个 |
新桥街道全街道开发村级临时岗位19个,每人每年4800元。 |
9.12 |
环保与振兴局 |
2 |
8(2) |
|
7 |
村级临时岗位 |
枣山街道 |
涉及村(社区) |
6 |
个 |
枣山街道全街道开发村级临时岗位6个,每人每年4800元 |
2.88 |
环保与振兴局 |
0 |
1 |
|
8 |
村级临时岗位 |
穿石镇 |
涉及村(社区) |
50 |
个 |
穿石镇全镇开发村级临时岗位50个,每人每年4800元 |
24 |
环保与振兴局 |
5 |
35(3) |
|
9 |
维修自来水饮水设备 |
新桥街道 |
拱桥村 |
1 |
户 |
为监测户维修自来水饮水设备 |
0.07 |
环保与振兴局 |
1 |
1 |
|
10 |
维修自来水饮水设备 |
穿石镇 |
月台村 |
1 |
户 |
为监测户安装自来水饮水设备 |
0.20 |
环保与振兴局 |
1 |
1 |
|
|
合计 |
|
|
|
|
|
21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