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安新桥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广安新桥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局办、直属企事业单位,市派驻各单位,园区各企业:
《广安新桥化工园“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方案》已经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6日
广安新桥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危化品安全风险化学品集中治理方案》《四川省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经开区新桥化工园区安全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推动广安新桥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深入展开,有效防控园区重大安全风险,实现全区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互动。现结合全区实际就有序开展新桥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各项工作,确保整改预期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体要求
以安全风险评估为牵引,以“十有两禁”为导向,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通报广安市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等级复核情况的函》文件要求,强化整治提升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统筹协调作用,协同配合、攻坚克难,全面实现园区建设规划、安全管理及应急救援体系健全、措施管用、操作性强,供水、供电、事故水池、停车场、公用管廊等功能配套设施完善,智能监测系统等新型监测手段有效投用,切实提升园区的综合管理能力和规范化水平,确保新桥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园区企业布局,加强园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园区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推动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达到D类(较低安全风险)。
(一)园区安全管理体系更加规范。健全园区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园区安全管理职能职责,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加强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园区安全管理体系更加规范,管理队伍更加专业。
(二)园区企业布局更加安全合理。编制完善相关规划、严格新建项目审批、居民搬迁等措施,实现园区企业布局更加合理,满足安全防控要求。
(三)园区安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组建专职消防队伍,设立医疗救助场所,建设完善水、电、路、气、消防基础设施与危化品专用停车场,推动园区安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
(四)园区应急救援更加有力有序。修订完善制度、预案,建立预警监控平台,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园区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三、安全整治提升计划
(一)选址及规划
1.针对广安新桥化工园区红线内有居民居住的问题。
整治提升措施:严格按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广安新桥化工园区规划范围内剩余集体土地上建(构)筑物的拆迁方案》文件要求,有序拆迁安 置园区内居民。
责任单位:重点办、新桥街道、财金局、资规分局、建环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园区内布局
2.针对广安新桥化工园区消防站未与涉及爆炸物、毒性气体、液化易燃气体的装置或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虽受其影响但采取了有效防护措施;且不满足“十有两禁”相关要求的问题。
整治提升措施:按照消防特勤站标准配齐配足消防救援人员和设备设施;在消防站未完成搬迁前,持续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按2025年底全面完成启动消防站与广安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制定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执法与安监局、建环局、资规分局、消防大队、财金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3.针对广安新桥化工园区内广安诚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先易达农化有限公司、广安摩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液体、气体原料或产品供应关系的企业未采用管道输送的问题。
整治提升措施:针对广安新桥化工园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有供应关系的原料、产品(除剧毒品)采取管道输送。
责任单位:执法与安监局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三)准入和退出
4.针对近3年广安新桥化工园区引进的项目与化工园区“上中下游”产业链和主导产业关联度不强,未形成主导产业的问题。
整治提升措施:严格化工项目入园安全审批关,增加关联度审查,不得将与园区企业主导产业关联度不强的企业引入园区。
责任单位:发改局、建环局、执法与安监局、商经局、招商局、投促企服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5.针对广安新桥化工园区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广安摩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初永坤为机械制造专业,设备总监朱经纬为应用电子技术专业,专职安全员胡辉为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黄玲为城市水净化技术专业、吴连袭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均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的问题。
整治提升措施:督促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广安摩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积极开展主要负责人、技术、设备、工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学历提升工作,对无法在2022年底满足学历、专业要求的人员进行换岗、重新招聘处理,确保人员学历资质达标。
责任单位:执法与安监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四)配套功能设施
6.针对园区建设的公用管廊在规划和设计、巡检管理、维护保养、安全管理、数字化管理等方面存在与《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要求不符的情况的问题。
整治提升措施:完善园区建设的公用管廊在规划和设计、巡检管理、维护保养、安全管理、数字化管理等方面内容,确保与《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要求符合。
责任单位:广安恒诚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7.针对园区未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出进行实时监控,未建设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问题。
整治提升措施:完成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完善停车场相关监管设施,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出进行实时监控,落实专用道路、专用车道和限时限速行驶等措施。
责任单位:亿达公司、公安分局、建环局、资规分局、执法与安监局。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8.针对广安新桥化工园区未完全实施封闭化管理并建立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的问题。
整治提升措施: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要求,结合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完善封闭化设施,实行封闭化管理,建立完善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物料、人员、车辆进出实施全过程监管。
责任单位:执法与安监局、公安分局、城管分局、建环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9.针对广安新桥化工园区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共建的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不满足《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指南(试行)》要求的问题。
整治提升措施:完善仿真规划设计,加快推进广安新桥化工园区内实训基地的建设进度,确保按时投入运行。
责任单位:执法与安监局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五)一体化安全管理及应急救援
10.针对广安新桥化工园区建设的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信息平台不满足《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建设要求的问题。
整治提升措施:加快推进广安新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监管监测信息平台项目建设,确保按期投入运行。
责任单位:执法与安监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六)其他
11.针对《广安新桥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未编制完成的问题。
整治提升措施:督促第三方评价单位尽快完成《广安新桥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的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修改。
责任单位:执法与安监局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广安经新桥化工园区安全能力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化工园区安全能力提升工作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由广安经开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分管安全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广安经开区执法与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执法与安监局局长李平兼任。
1.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中、省、市安全管理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研究提升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结合提升工作中各环节特点,统筹推进各项提升任务的落实。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统计、汇总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度,对接省、市安委办,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梳理、汇总各部门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交叉,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3.各成员单位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根据部门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完成时限,全力推进提升任务的完成,按时汇报提升工作推进情况。
(二)压实整治责任
广安新桥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是全区目前面临的一项重要、紧迫的工作任务,事关全区经济发展和安全稳定,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认真落实整治责任,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有序推进整治提升工作。
(三)做好资金保障
为有效推进广安新桥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各牵头责任部门根据各自工作任务所需资金提前拟定计划,财金局对资金使用统筹安排,做好整治提升工作资金保障工作。
(四)加强部门协同
为确保整治提升工作中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协作。由牵头部门按照本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分工,协作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序开展相关具体工作,共同推动工作任务的完成,不得相互推诿。
(五)严肃考核问责
办公室盯紧时间卡点和任务分工,采取专项督查、全程跟踪等方式,督导各项提升任务的顺利推进。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提升工作推动不力、工作中推诿扯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