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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10-16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局办、直属企事业单位,市派驻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广安府发〔2019〕22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创新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现就在我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推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标准统一”的一次到位机制,有效避免选择性执法,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通过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效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到2020年底,实现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到2022年底,基本确立具有经开区特色的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重点任务

(一)使用统一的监管工作平台。全区各有关部门使用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称省级平台),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发布抽查方案、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录入公示检查结果等,确保监管信息通过省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已经建设并使用的工作平台要与省级平台整合融合,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着力规范计划制定、名单抽取、结果公示、数据存档等各项抽查检查工作程序,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二)严格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执行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相关部门可以依据我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通过省级平台和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动态调整维护。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

(三)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结合法律法规规章审批文件确定的监管主体,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数据交换等方式,在省级平台分别建立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动态更新,做到“底数清”,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

(四)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有关部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录入信息包含姓名、职务、工作单位、执法证号、执法资质、业务专长等,要根据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变动情况,报管委会司法部门汇总审核后,及时更新维护相关信息。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等辅助抽查。

(五)制定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对清单包含的各类抽查事项逐一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和工作要求等,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要结合本地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系统)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就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方便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

三、组织实施

(一)合理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统筹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和参与部门。要科学统筹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监管领域、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

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包括抽查计划名称、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数量、牵头部门、参与部门、检查日期等内容。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应于每年1月底前编制完成,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通过省级平台和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并报市场监管分局备案。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按照“谁发起、谁牵头”的原则确定每一次联合检查抽查的牵头部门。牵头部门负责会同参与部门制定联合抽查方案,明确联合抽查事项、检查对象范围、抽查数量、抽查比例、执法检查人员匹配方式(分组或分散)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各部门根据抽查项目专业要求、属地区域、检查工作量等因素,提供执法检查人员库名单并录入系统,联合抽查牵头部门负责按照方案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并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完成随机抽取和选派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协调参与单位开展抽查检查。

对专业执法检查人员数量有限,不能满足本区域内随机抽查基本条件的部门,可探索与相邻区域执法检查人员组成片区执法检查人员库,协同完成随机检查任务。需要请专家参与有关抽查工作的,应从专家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专家与检查对象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科学组织实施抽查检查。抽查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委托第三方开展检查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第三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四)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每一批次抽查检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四川)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应当履行审批程序。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将抽查检查结果及时纳入被检查对象的信用记录,建立健全社会诚信档案。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五)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对监督检查方式有明确规定的,国务院及各部委、省、市政府对监督检查有专门要求的,以及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抽查检查结果应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四川),为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创造条件。对无证无照经营,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广安经开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市场监管分局为牵头单位,发改局、社事局、公安分局、财金局、建环局、商经局、执法与安监局、税务局、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全区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分局,召集人为市场监管分局主要负责人。市场监管分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区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优化顶层设计,加强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财金局将统筹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经费保障。将各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管委会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导。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细化追责免责相关办法,明确政策标准和评判界线,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营造良好环境。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履行监管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切实有效推进社会共治,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正监督的良好氛围。要大胆探索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新模式,认真梳理总结工作亮点、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每季度向同级联席会议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情况,每年11月30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年度书面总结材料。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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