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街道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街道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2.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街道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搞好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发展科教文卫事业,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信息服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5.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抓防控、阻疫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街道强化联防联控,构建立体式联防联控工作格局,加强疫情宣传,全力排查,严管严防。
二是抓项目、搞拆迁,全力保障园区项目建设。街道机关30名机关干部分赴辖区企业联系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向企业宣传防疫相关知识,做好产前安全检查,严格进厂流程,主动解决入驻企业建设及生产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确保企业稳增产、早见效。
三是抓排查、除隐患,确保全街道社会安全稳定。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各种应急预案、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检查、应急演练、培训等,安全形势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信访稳定,营造人人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做好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和园区涉环问题信访突出问题的化解,强力稳控重点人员,化解调处矛盾纠纷。
四是抓党建,筑堡垒,执政水平不断提高。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将党的政策方针落实到每位群众,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到位。抓好村级改革,大力宣传村建制调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完成新村临时班子组建工作,对新任村级两委班子开展联审。
五是抓脱贫、办实事,促进脱贫攻坚全面完成。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精准实施“五个一批”脱贫攻坚计划。对照脱贫标准梳理完成扶贫工作,重点看问题整改情况,全面查漏补缺向贫困户宣传政策、算好收入账,及时完善帮扶手册资料,确保已脱贫人口“零返贫”和临界困难群众“零新增”,切实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新桥街道办事处是受广安经开区管委会依法代管的全额拨款、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设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财政所、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等6个内设机构,5个行政村,2个社区。
三、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桥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4.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新桥街道办事处2021年收支总预算964.45万元,较2020年收支总预算总数减少27.5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搬迁工作基本完成。
(一)收入预算情况
新桥街道办事处2021年收入预算964.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4.4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新桥街道办事处2021年支出预算96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8.55万元,占81.76%;项目支出175.9万元,占18.2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新桥街道办事处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64.45万元,较2020年收支总预算总数减少27.5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搬迁工作基本完成。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4.4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人员支出512.62万元,公用支出96.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9.1万元,项目支出175.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新桥街道办事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64.45万元,较2020年收支总预算总数减少27.5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搬迁工作基本完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64.45万元,其中人大支出17.15万元,政府支出364.18万元,党委43.83万元,广播8.97万元,农林水457.29万元,计生27.24万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45.7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964.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开展日常工作。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桥街道办事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8.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2.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等。
公用经费96.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1万元,主要包括村组干部生活补助。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新桥街道办事处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桥街道办事处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新桥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6.82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17.94万元,增加22.74%。主要包括新增临聘人员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新桥街道办事处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新桥街道办事处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新桥街道办事处15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5.9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人员支出预算表
表4公用支出预算表
表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
表6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7“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