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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26日 【来源: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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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对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3.负责收集全区社会各界对城市综合管理的意见,办理有关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来信来访,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议案、建议、提案;受理涉及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举报投诉。

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5.承办经开区管委会及市城管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6月城管体制改革后市城管执法局新增市政管理、环境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职责。经开区分局具体职责包括:1.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2.市、县(市、区)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3.负责城乡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关股室3个,包括办公室、审批股、案件股;下设执法中队2个,包括奎阁中队、新桥中队。

三、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城管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955万元。城管分局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27.955万元,较2020年收支总预算总数增加5.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支出预算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其他社保和其他人员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城管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27.95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城管分局2021年支出预算227.95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8.765万元,占65.26%;日常公用支出19.44万元,占8.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万元,占0.53%;项目支出58.55万元,占25.68%。

1.其他人员支出120.3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员工资性支出。

5.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28.405万元,用于其他社会保险支出。

6.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4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项目支出58.5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经费补助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城管分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无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皮卡车。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法执勤等工作开展。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城管分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城管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执法执勤设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城管分局-广安经开区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报表

责任编辑 : 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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