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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护安镇内设机构及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05日 【来源: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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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岗位设置

(一)综合办事机构(5个)

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财政所、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增挂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增挂民政所牌子)

(二)事业单位机构(8个)

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宣传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林业技术推广站、水利技术推广站

(三)镇设机构(2个)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重点项目办公室

二、机构职能职责和人员岗位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能职责:负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负责机关党的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对党委重要工作部署落实和督促检查;负责党委文件、工作报告等文稿工作;负责党委系统信息工作;负责调查分析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思想动态,掌握舆情;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机关及下属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党建研究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党工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相关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镇党委的决定、决议、命令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镇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本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按有关程序,作出行政处分。对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办法及维护党纪的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镇、村(社区)、组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主任):杨爱平

副主任:李玉平

成员:蒋建川、陈旭、张雄、罗昭生、熊俊、许克明

办公场所:1001-01、2004

(二)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能职责:承担机关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重要会议讲话等文稿的起草、审核、编印工作;负责机关保密机要、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人大机关、人民武装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物品采购,公共财产的登记、维护、管理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围绕中心工作收集信息、反映动态、调查研究、督促检查。负责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和后备干部;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办理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事务。负责退休人员和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指导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主任):王志勇

成员:刘忠、黄春元、周平、唐勇、冯春燕

办公场所:1001-02、1001-03

(三)财政所

主要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和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支持鼓励农业产业发展政策;负责财政性资金、财政收支及资产管理,负责村组集体财务、资产的监督和管理,代理村级会计核算;负责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负责各项政策性补贴发放,监督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负责组织编报年度政府性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负责协调、指导辖区企业严格执行财经法规、会计制度,指导辖区企业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制度建设。负责机关财务核算和机关职工工资福利调整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所长):

成员:杨艳、丰甦

办公场所:2003

(四)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增挂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能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城市及场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使辖区内授权或下放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绿化管理、城区和农村规划管理、无证商贩、车辆违规停车、商店占道经营等的行政处罚权。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和管委会指定查处的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及时发现并上报日常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接受群众的现场投诉和监督。宣传贯彻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等管理工作;参与环保职能部门对辖区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管理等工作,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事故的应急预警、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协助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报告和协助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指导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负责协调和督促区域内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预评价工作。负责区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和整治工作,开展区域内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治理;加强车辆源头管理,协助公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调解处理工作。宣传贯彻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应急管理职能部门对辖区的应急管理防范措施,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违反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应急预警,配合做好救援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组建义务扑火队;组织、协调救灾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实施核查灾情,做好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主任):游建国

副主任:熊前平

成员:兰厚斌、周刚

办公场所:2006、2007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增挂退役军人服务站、民政所牌子)

主要职能职责: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管理工作。负责宣传卫生和健康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和各项奖励政策,检查评估和实施人口计划;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调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开展。负责优抚、双拥、救济、低保、五保、医疗救助、老龄、殡葬、婚姻登记、区划地名、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村民自治、社区建设和政务公开及民主法制等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体育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组织电影、电视、视频资料等放映活动;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指导村文化活动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庭院等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协助管理当地文化市场。负责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参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和科普宣传、安全教育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主任):吴小勇

成员:谢长略、吴刚、陈诗杨、周旺

办公场所:2001、2002

(六)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增挂统计站牌子)

主要职能职责:研究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制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经济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经济运行评价体系,做好各项经济指标的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农林牧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负责农业综合规划和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技创新发展高效农业,示范推广新品种;负责农业防灾救灾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负责指导、监督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协助企业项目审批和办理相关手续。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为农民增收提供服务;负责种植业技术、良种推广等业务指导和培训,搞好种植业结构调整,协助做好种子和农药市场的日常管理;抓好农机技术培训与推广,协助开展农机牌证管理和农机安全使用工作。为农民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联系和发展市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及产业协会等市场主体,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镇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做好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申报及实施;指导并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主任):罗常青

副主任:周署容

成员:游志宏、尹文华、夏红霞、周玲

办公场所:2008、2009

(七)畜牧兽医站(增挂林业技术推广站、水利技术推广站牌子)

主要职能职责:依法承担行政区域内动物防疫和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预报防治和处置;履行畜牧业生产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和畜禽新品种的引种、试验、示范及生产统计等公益性职能;组织畜禽引进,引导畜禽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搞好畜牧技术推广,提高畜产品市场竞争力;负责畜牧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受区级兽医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兽药和饲料等养殖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对经营性人员和村防疫员加强管理和指导,开展畜牧业标准化基地、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和畜牧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负责造林规划与项目实施,集体林场、苗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护林防火工作和林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负责林业新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的调查、监测、预警、防治和处置;负责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实施和退耕还林工程年度检查;组织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和巡山护林工作;管理村级护林员;开展林业先进实用技术培训;负责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申请的受理、现场勘验设计、审核上报和监督实施,负责林权证办理申请的受理、勘验、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林木加工流通企业及个体经营申请的受理审核上报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和下达的投资计划,负责新增造林的作业设计、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和名木古树,受理办证申请和上报;负责林地、林木纠纷的调解和处理;按林业行政案件办理规定,上报林业违法案件;负责林业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上报。搞好农村水利工程规划、水利新技术推广示范,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做好防汛、抗旱和水利设施管护工作。宣传国家水利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防汛抗旱预案,开展汛前检查和汛期值班、旱情监测、防汛抗旱的灾情评估上报和实施救灾工作,负责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承担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防治,参与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负责编制水利工程建设规负责勘测、设计、施工管理等技术性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村镇集中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乡村振兴涉水事务的具体工作;负责水资源和水质的监测、管理,饮用水源地的规划和保护,河道的规划、保护和利用工作;培训农村水利技术人员;负责辖区水利统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站长):李建

成员:张其文、杜静秋、江文萍

办公场所:2010

(八)便民服务中心(增挂农民工服务中心派驻)

主要职能职责:落实党委、政府交办事项,处理服务中心日常事务;协调各驻中心成员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业务指导、业务协调;对入驻中心成员单位的服务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提出规范办理要求和标准、办结时限;按照“公开、便民、高效、廉洁”的要求,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监督入驻中心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和日常管理,责成相关成员单位及时调整不能胜任工作的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负责人力资源开发、社会保障、就业,推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相关政策的落实,对农民工提供就业创业、权益维护、法律援助、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等服务,配合劳动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处理涉及农民工利益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相关信息建设。及时发布务工信息,协调解决农民工用工事宜。负责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咨询工作;负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服务;办理辖区内城镇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动员组织社区开展就业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提供职业指导、就业岗位信息,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组织实施社区就业项目,为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援助等社区就业服务;负责再就业救助工作;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的审核工作,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下岗失业人员申请优惠政策办理有关手续;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库的建立、运行和管理工作,做好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审查、待遇调整和丧葬补助费支取;负责本辖区劳动保障各项统计工作、供给分析和上报工作;承办辖区内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统计调查工作;负责辖区内富余劳动力的调查统计和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动员组织富余劳动力的转岗培训,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办理有关手续和提供相关服务,指导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和组织劳务输出开展劳动维权等工作。为辖区内工业企业招工及劳动保障提供服务,协助企业搞好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办理各种保险。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主任):徐琳

副主任:周建

成员:蒲华丽、唐杰

办公场所:1004、便民服务大厅

(九)村建环卫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负责组织村镇体系规划和总体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村镇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施工管理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公用基础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负责村镇建设的技术咨询、统计、档案等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建设发展规划编制与实施,负责土地开发利用,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负责对辖区内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和企业工程建设的指导与管理,负责协调工业项目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中水电气通讯管网配套建设;负责辖区内房屋管理,协助区级部门做好房产证办理,协助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工作。负责辖区国土资源管理,做好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助做好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市容市貌、“门前三包”、绿化美化等服务工作;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卫生乡镇、卫生村的创建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主任):刘长兰

副主任:李建

成员:张小虎、梁雪燕、刘勇

办公场所:1002

(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主要职能职责: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政法委和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掌握分析本辖区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研究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做好本辖区综治的检查、协调工作,督促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反馈情况。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调处责任,消除不安定因素,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和纠纷械斗,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经常分析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排查治安重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整治,限期改变治安面貌,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强社区综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治保、调解组织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严密要害部位、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防范管理,有效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组织落实禁毒、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维稳、消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道路交通、场镇管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等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送法进村(居、企)活动,抓好青少年法制道德教育,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先进典型,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发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根据一个时期的治安形势,督促基层政法机关,依法打击犯罪,查禁违法行为。负责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工作,对工作措施不力,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或以黄牌警告,对发生重大危害社会稳定事(案)件的单位,及时提出责任查究的建议,并督促其整改。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主任):熊洪军

成员:熊谋军、李雄、周其林

办公场所:1003

(十一)重点项目办公室

主要职能职责:负责农村建设、城市建设和园区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综合服务工作;负责统管全镇所有项目的补偿安置资金;负责全镇征地拆迁项目工作方案拟定、任务分配等工作;负责指导被征地对象资金分配、人员推非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主任):张亚林

成员:文德斌、刘乐

办公场所:2005

(十二)群团组织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照章程或有关规定设置。

团委书记:李玉平

妇联主席:刘楠

责任编辑 : 广安经开区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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