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新桥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及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新桥街道综合办事机构6个,设党建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所、统计站牌子),社区建设办公室(加挂社会治理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牌子)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加挂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一)党建办公室。负责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并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同时负责对其所辖站所和居(村)民委员会的内部审计监督;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政办公室。承担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绩效管理、党务政务公开、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人民武装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政所。宣传贯彻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负责街道财政性资金和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负责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和监督社区(村)财务、资产和债权、债务,代理社区(村)级会计核算等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监督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负责财政统计和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所、统计站牌子)。负责指导、推进、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就业、劳动维权、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科技、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老龄管理等工作;负责扶贫、救灾、救济、低保、“五保”、居(村)民自治、殡葬、区划地名、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负责有关退役军人政策宣传、信访接待、就业安置、褒扬纪念、优待抚恤、“双拥”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做好街道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综合统计工作。
(五)社区建设办公室(挂社会治理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牌子)。负责社区规范化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承担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考核培训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戒毒禁毒、平安建设、网格化管理、社会管理创新、防范和处理邪教、群众来信来访、综合分析和了解社情民意、处理辖区内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平台建设。负责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协同做好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工作。参与辖区内国土空间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规划工作;对涉及辖区内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建议;负责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搞好辖区内规划建设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区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村街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与施工管理;负责村容村貌、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村街建设综合开发,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村街建设的技术咨询、统计、档案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挂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履行法律规定、明确赋予或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协调上级职能部门派出基层站所、执法队伍,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街区管理、综合执法的统筹协调、管理考核。贯彻落实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贯彻落实河(湖)长制,负责生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参与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突发环境事件。负责本辖区应急管理、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防汛抗旱、地灾防治、网格化安全生产监管、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负责开展水陆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属地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事业机构的机构编制事项
新桥街道设置公益一类事业机构3个,即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党群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牌子),社区治理服务中心(加挂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城建环卫服务中心(加挂宣传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牌子)。名称统一为:广安市前锋区新桥街道综治等中心。各事业单位实行“收支统管、全额保障”财政预算管理体制。
(一)便民服务中心(挂党群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牌子)。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进驻窗口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便民事项的办理服务;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负责便民服务站、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党群服务性工作,提供党员群众日常教育、法律、区域共建共享等服务,推进机关服务窗口化、平台化;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进驻党群服务中心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监督考核和统计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平台的管理,承担农民工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和输出规划;负责为农民工提供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方面的指导和服务;负责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协助开展农民工党建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等工作;负责宣传引导农民工积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协助做好农民工社会生活等服务性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挂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负责社区治理服务性工作。认真贯彻综治法规政策,加强对综治问题的调查研究,向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辖区内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检察室、村(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和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及社会解纷力量,开展纠纷预防、排查和化解,确保群众遇到问题能得到有效解决。协调、指导、推动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督办建议;管理维护综治信息系统,依托综治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服务管理平台,做好对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方面的求助、投诉联动受理、处理、督办、反馈,组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等。全面做好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服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延伸性工作,打通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最后一公里”;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城建环卫服务中心(挂宣传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牌子)。协助做好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小区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新村规划建设项目的服务工作,指导农村建房;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村镇公用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等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辖区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的管理和规范;协助做好临时摊点、乱搭乱建、支杆搭蓬、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公共区域乱堆乱放等不文明行为治理工作。负责拟订年度公益性文化体育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和文化体育技能培训;负责文化站(室)及文化队伍建设,指导社区(村)文化站(室)的工作;协助区级部门开展文物的宣传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协助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有关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等。负责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咨询工作;负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服务;办理辖区内城镇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动员组织社区开展就业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提供职业指导、就业岗位信息,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组织实施社区就业项目,为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援助等社区就业服务;负责再就业救助工作;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的审核工作,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下岗失业人员申请优惠政策办理有关手续;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库的建立、运行和管理工作,协调做好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审查、待遇调整和丧葬补助费支取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劳动保障各项统计工作、供给分析和上报工作;承办辖区内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统计调查工作;负责辖区内富余劳动力的调查统计和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动员组织富余劳动力的转岗培训,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办理有关手续和提供相关服务,指导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和组织劳务输出开展劳动维权等工作。为辖区内工业企业招工及劳动保障提供服务,协助企业搞好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办理各种保险;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