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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经开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6日 【来源: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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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根据《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广市教体函〔2023〕51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将广安经开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划片招生。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与分布状况、学校布局、规模、条件和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各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公办学校实行单校划片招生入学。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入学。

(二)就近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的规定。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测评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三)公民同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四川省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网址:http://bigapp.scedu.net/)统一管理,同步发布招生计划、同步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审核报名资料、同步招生录取等。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登记收费或自行招生报名,凡未通过“全省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

(四)严控班额。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其余各年级绝不准出现56人及以上大班额。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五)规范公平。实行统一平台“阳光招生”,设立咨询监督电话,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二、招生计划

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拟招收31个教学班,提供1375个学位;初中一年级拟招收32个教学班,提供1593个学位(各学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其余年级根据学位空余情况,适量招收转学生。

三、招生对象及佐证资料

小学新生须是在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须是2023年春季的小学毕业生。

A类:户籍在我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佐证资料:户口簿、小学毕业证(初中新生提供)。

B类: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表扬的抗疫医务工作者、进藏干部职工、政府招商引资业主、管委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调动到我区工作的人员、当年安排在我区工作的军转干部等群体子女。佐证资料:户口簿、父亲或母亲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

C类:一是拆迁户子女。佐证资料:户口簿、拆迁协议。二是购房户随迁子女。户籍登记在区外,随在我区建成区购房的父母或在建成区购房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同住且在同一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佐证资料:户口簿、我区建成区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网签合同(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或交房时间为2023年8月底前)、购房款票据、买受人(房主)身份证等。

D类:一是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佐证资料:我区建成区内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或居住证、满1年的用工合同、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的满6个月且入学申请当月仍处于缴纳状态的社会保险证明。二是经商人员子女。佐证资料: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在我区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办证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户口簿、6个月及以上的纳税或免税证明。

四、招生办法

(一)批次设置

第一批次:A类及B类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次:C类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次:D类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方式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经开区社会事务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未完成核定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一次补录。

2.公办学校按招生批次顺序进行录取,若该批次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大于招生计划数,则按照相应批次规定条件时间先后顺序进行顺位录取,满额为止。超出招生计划数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批次先后、批次内相应时间先后的原则统筹调配到还有剩余招生计划或有空余学位的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三)招生区域划分

四川省广安第三中学校:枣山街道枣山社区、木桥社区、旭岩社区、河西社区、火山社区(原枣山镇枣山、木桥、旭岩、何家、河西〈4、5、8组〉、火山村〈1、2组〉等6个村组);云轨以北枣山建成区所属小区。

广安市广安区五福学校:小学:马石梯社区、长乐社区、河西社区(原河西村1、2、3、6、7、9组,火山村1、2组);初中:广安区划定的招生区域。

广安友谊锦艺学校:枣山街道天成社区、黎明社区、彭兴社区、滴水岩社区(原枣山镇天成、黎明、建明、群干、岩山、老院等6个村及枣山村部分组);云轨以南枣山建成区所属小区。

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小学校:枣山街道枣山社区、木桥社区、旭岩社区、火山社区、河西社区(原枣山镇枣山、木桥、旭岩、何家、河西〈4、5、8组〉、火山〈1、2组〉等6个村组);云轨以北枣山建成区所属小区。

广安市广安区广门小学校:枣山街道所辖岳门、新店子、合力、兴旺、华龙、团结、金南等7个社区(原广门乡所辖13个村)。

广安市广安区鞍山小学校:枣山街道玉皇观社区、丁家寨社区、插旗山社区、长生社区等4个社区(原枣山镇黄山、大沟、三圣、五佳、黑虎、插旗、鞍山、强华等8个村)。

广安市广安区穿石镇小学校:穿石镇穿石孔社区、凉水井社区、清凉寺社区、汤家梁社区、芭蕉湾社区(原酢坊村部分)等5个社区(即原穿石镇所辖8个村)。

广安市广安区穿石镇广罗小学校:穿石镇月台村、石埝村、土河村、学堂村、马山村、芭蕉湾社区(原联合村部分)等6个村(社区)(即原广罗乡所辖11个村)。

广安经开区第一小学校(广安市前锋区奎阁小学校):奎阁街道所辖村(社区)、原石莲小学招生区域。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校(原广安市前锋区护安镇小学校):护安镇所辖村(社区)(不含原石莲小学招生区域)。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初级中学校(原广安市前锋区护安初级中学校):奎阁街道、护安镇、新桥街道所辖村(社区)。

广安经开区师达第九实验中学:全市范围内。

广安光正实验学校:全市范围内。

新桥街道拆迁未安置户按实际居住地在我区就近入学。

五、招生录取流程

(一)发布招生公告(6月5日前)。各学校按照本公告明确事项,制定并发布本校招生公告,重点面向社会公布招生区域、招生计划、招生条件等内容。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需经社会事务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信息登记审核

1.填报入学申请(6月25日前)。经开区社会事务局根据全市工作安排于6月中旬开放学生信息采集(具体时间以市教育体育局统一通知为准)。学生或家长可以通过《四川省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家长端入口——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川教通”APP,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按招生服务区域和就读民办学校意愿等情况申报就读学校(适龄儿童、少年最多可选择一所公办学校、一所民办学校申请登记;公办学校严格按“单校划片”招生划分的招生服务区域进行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录取时,家长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录取),并按要求上传佐证资料扫描件(照片)。信息采集在6月25日前完成。

2.开展信息审核(6月30日前)。经开区社会事务局会同公安、建交、市场监管、纪检、税务等相关部门,集中办公开展线上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注明具体原因。根据工作需要,对少数确需现场核实入学申请佐证资料的,可通知学生家长携带相关佐证资料原件到指定的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对提供无效证件者或虚假证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开展招生录取

1.民办学校招生录取(7月7日前)。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经开区社会事务局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学生或家长确认民办学校学位,超过规定时间未予确认视为放弃该学位。

2.民办学校招生补录(7月12日前)。民办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经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审核后,统一公布补录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报名参加补录。其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学校,补录对象为已参加该校报名但未被该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学校,补录对象为自愿报名就读我区民办学校且未被本市其他民办学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经开区社会事务局监督各民办学校补录并公布录取结果。学生或家长确认民办学校补录学位,超过规定时间未予确认视为放弃该学位。

3.公办学校招生录取(7月30日前)。经开区社会事务局组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招生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学生或家长确认公办学校学位,超过规定时间未予确认视为放弃该学位。

4.公办学校招生补录(8月29日至30日)。错过网上招生报名时间的学生以及放弃已招录学位重新申报入学的学生,若符合相关入学条件,可于8月29日至30日在辖区学校登记汇总,由经开区社会事务局按照“学位空余、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六、组织入学

(一)新生入学。8月30—31日,通过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的陪同下,持“新生入学报到二维码”到录取学校报到入学,补录的适龄儿童,根据经开区社会事务局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报到入学,9月1日正式行课。

(二)转学。对符合条件的转学生,8月29—30日,由其监护人根据划定入学区域持相关证件原件到对应学校进行转学条件审核,符合条件的转学生需提交经过双方学校和对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章的转学手续(如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则由社会事务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区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得转学。

七、咨询、监督电话

广安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咨询、监督电话:0826-2330926;

四川省广安第三中学校:0826-2611313;

广安市广安区五福学校:0826-2325682;

广安友谊锦艺学校:0826-2111678;

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小学校:0826-2611517;

广安市广安区广门小学校:18782636901;

广安市广安区鞍山小学校:13882617259;

广安市广安区穿石镇小学校:0826-2585655;

广安市广安区穿石镇广罗小学校:18084919633;

广安经开区第一小学校(广安市前锋区奎阁小学校):0826-2562328;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校(原广安市前锋区护安镇小学校):13541554423;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初级中学校(原广安市前锋区护安初级中学校):15892359135、18090520486;

广安经开区师达第九实验中学:0826-2362333;

广安光正实验学校:0826-2108888。

附件:1.广安经开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计划表

      2.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建城区招生区域划分图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3年5月31日

附1:

广安经开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序号

招生学校名称

学段

计划人数

计划班级

备注

1

四川省广安第三中学校

初中

220

4

 

2

广安市广安区五福学校

小学

165

3

 

初中

550

10

 

3

广安友谊锦艺学校

小学

220

4

 

初中

220

4

 

4

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小学校

小学

400

8

 

5

广安市广安区广门小学校

小学

25

1

 

初中

35

1

 

6

广安市广安区鞍山小学校

小学

30

1

 

初中

30

1

 

7

广安市广安区穿石镇小学校

小学

40

1

 

初中

45

1

 

8

广安市广安区穿石镇广罗小学校

小学

15

1

 

初中

22

1

 

9

广安经开区第一小学校

(广安市前锋区奎阁小学校)

小学

225

5

 

10

广安经济技术区第二小学校

(原广安市前锋区护安镇小学校

小学

50

2

 

11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初级中学校(

原广安市前锋区护安初级中学校

初中

165

3

 

12

广安经开区师达第九实验中学

小学

165

4

民办

初中

223

5

13

广安光正实验学校

小学

40

1

民办

初中

83

2

附件2:


责任编辑 : 广安经开区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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