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金阳渝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两万吨三氯吡啶醇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广安金阳渝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两万吨三氯吡啶醇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两万吨三氯吡啶醇钠项目
(2)建设单位:广安金阳渝华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建设地点: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工业园区
(5)员工人数:本项目定员为150人
(6)工作制度:年有效工作日为300天,三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
(7)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
(8)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在厂区内建设1条三氯吡啶醇钠生产线,设计年产三氯吡啶醇钠2万吨,同时副产氯代吡啶系列产品、盐酸、次氯酸钠、钙镁盐融雪剂。同时,配套公辅设施和环保治理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1年产两万吨三氯吡啶醇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广安金阳渝华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3032266028
邮箱:303354047@qq.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经开区奎阁街道石滨路2号
环评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8-61332195
邮箱:659317770@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厂界5.0km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2年产两万吨三氯吡啶醇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