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租房申请须知
一、房源信息和配租对象
本次定向配租136套公共租赁住房在广安开发区循环经济技术研发中心及孵化器项目内,位于奎阁片区港前大道东侧和沙坪路南侧交汇处。配租对象定向为注册地在经开区范围内的企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民工。
二、申请条件
符合定向配租范围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民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223元)的180%。
(二)户籍在本区(奎阁街道、护安镇、新桥街道)以外;在本区工作,劳动关系稳定,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的有效劳动合同。
(三)申请人未婚的,本人在本区(奎阁街道、护安镇、新桥街道)范围内无房产;申请人已婚的,本人及配偶、子女在本区范围内无房产。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在职在岗证明(合同提供复印件,在职证明提供盖章原件);
3.申请人无房产证明;
4.申请人承诺书(附件1)。
(二)申请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及原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4.企业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公租房申请表(附件3);
6.申请人信息明细表(附件4);
7.申请单位的承诺书(附件5)。
四、申请程序
申请单位(企业)根据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住房需求情况,收集申请人资料后,向经开区建环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单位(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五、租赁管理
(一)租赁期限
本次定向分配初次租赁期限为1年,到期后如需要续租的,承租对象应于到期前3个月内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二)租赁押金及租金
定向配租房源租金详询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环保局(2509093)和公租房运营单位( 广安恒新双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5002802398)。